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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志:风俗宗教
2016-04-13 16:04:40  来源:  责任编辑:江超  

唐代开漳,南诏地方有中原汉族移民,以后又有客家迁入,饮食、起居等习俗与当地土著居民有所不同,经过千百年来的演变交融,加之诏安毗邻广东省潮汕平原,民众婚媾往来,关系密切,使民俗既具闽南泉、漳共同点,也融合山区客家和粤东的一些特色。民风有淳朴典雅的一面,但也夹杂一些封建、迷信、落后的色彩。

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新制度的建立,文化、科技知识的传播,文明健康的新风尚逐步替代一些陋习、陈规。

唐五代时期,诏安建九侯寺、南山寺。宋和明末清初,境内两次兴起广建庵寺的高潮。清康熙初叶,香花僧宗派形成。由于香花僧进驻道教俗神庙宇,并承揽大部分原属道士或师公经营的民间道场,使道教受强烈冲击,佛教的传播扩大。诏安出现“无庙不祀佛,无家不拜佛”的状况,其影响及于闽南、粤东。宋代传入诏安的道教的纯宗教活动虽然在清康熙时有所削弱,但纳入道教俗神体系带有民间信仰色彩的庙宇仍有不少留传后世。清末天主教和基督教由毗邻的广东省传入,划归闽南教会管辖后进一步发展,形成一定的规模。

新中国成立初期,宗教政策未能得到充分贯彻,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宗教活动受冲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信仰自由的政策得到重新落实,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得到改善,恢复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第一章 风 俗

第一节 岁时节日

境内民俗年节,全年为八大节,称“时年八节”,即农历正月初一春节、正月十五元宵(上元)、三月三古清明(有的村定在清明节气日)、五月初五端阳、七月十五中元(普渡)、八月十五中秋、十一月冬节(冬至日)、十二月末除夕(年夜);此外,还有七夕、重阳、半年牙、年尾牙、立夏“麦熟”和秋收后的“祈安”,是较次的节日。一、春 节

新正俗例 农历正月初一各家早早起来,男女老少穿着一新,开大门放鞭炮,叫开门炮,表示开门大吉。早餐吃甜寿面、素菜、干饭;山区官陂一带吃甜豆粿。一早到寺庙烧香祈求平安或早生贵子。禁忌吃荤、挑水、拿刀切菜、喝米汤、持扫帚、弄针线、打骂孩子、下地干活和午睡等。霞葛客家,不小心打破碗、钵,长辈人就说:“破碗大赚、破钵大发”(客家话碗与赚,钵与发谐音)。饭后,亲朋戚友互相贺年(又称拜正,可继续至初五),入门时高声说“新正如意”,对方回答“大家、大家”,客家则称“齐齐”(彼此都好),拜正带两个红柑(橘)和一些糖果、蜜饯、茶叶,对方收下礼品,红柑奉还或对换,表示双方都吉利。双方有小孩的,要互赠压岁钱。

下孝 出嫁的女儿,在春节当天或初二、初三或元宵节,带红柑、炖熟的猪脚和甜粿(俗称“猪脚甜粿角”)等,回娘家向父母拜正下孝。娘家可全收礼品,也可收部分,但红柑一定要退还两个。夫婿、儿女应伴同去,外公婆要给外孙(女)压岁礼物或钱币,也有留下吃午餐的。

文娱 清代至民国期间,祠堂、厅堂一早有“闹厅”。由职业乐队演奏欢庆的乐曲,主家要赏钱。新中国成立后,改在初一至初二晚上弄狮、舞鸟、套面具滑稽表演或化妆表演,灯谜、弈棋这些原属于知识界活动,随着社会文化的普及和提高,也成为大众喜闻乐见的文娱项目。1978年以后,还增添舞龙、放礼花等活动。农村有业余剧团表演潮剧或民间艺人器乐演奏,俗称“对操”。官陂客家还在水井边舞狮(寓压邪)。二、元 宵

元宵花灯 清至民国,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又称“灯节”),寺庙、祠堂门外挂灯笼,堂上陈列5盆灯花(彩纸制),中为牡丹,两旁排列茶花、菊花各2盆。入夜灯烛辉煌,歌声频传,男女老少除留看家的都出来游玩,称“行元宵,看热闹”。盛况持续至十八日,称“散灯”。有些乡村新媳妇到地头庙拜神,称“落庙”,山区客家称“点灯”。

送甜粿 每家每户都蒸甜粿敬祖先。甜粿用糯米浆和红糖或白糖蒸成。也有在粿里面夹上芝麻、冬瓜条、橘饼等。回娘家、走亲戚互相馈赠或交换,表示彼此吉利,日子过得香甜。如果家里上年有人去世则不能蒸制甜粿,由亲戚于节前馈送。

郊游与荡秋千 元宵期间,桃花盛开,柳芽吐绿,年轻妇女有结伴郊游习俗,折几枝含苞的桃枝带回家插花瓶观赏。在县城西关外设秋千棚,以鲜竹为架,临风蹬荡。

“落庙”、“办丁桌” 清至民国期间,农村元宵有“落庙”、“办丁桌”的习俗。上年元宵后至当年元宵节前生男孩的人家,联合起来在元宵日下午宴请全村的男性成年人。这一习俗遍及全县各乡村,有肉宴、饼宴、酒菜宴等规定,必须喝足吃饱,造成大量负债。1951年以后,废除元宵节“落庙”、“办丁桌”陋俗,组织放烟火(礼花),儿童提灯(糊成鸟、兽、虫、鱼,中可燃烛)游玩,城关各街道组织挂彩灯比赛。农村演电影、器乐演奏、请剧团演唱。城关还组织棋类比赛、灯谜会。三、清 明

古清明 农历三月三是县城和部分乡村追念先人、扫祭坟墓的节日。人们备祭品带锄头到祖先墓地,添草皮,压墓头纸,有些还备多样饮食,邀亲友(称墓客)同去,称为“上墓”。

新清明 农事节气的清明日,民间做为家人去世未满周年哭坟的日子。这天,家人穿戴孝服上坟。也有的乡村把这天定为祭扫祖墓的日子。民国及其以前,客家南陂一带有祭祀祖宗的田租收入,参加祭扫祖坟的人可分一块熟肉(称“搭舁箩”肉)。新中国成立后,改在墓碑上压“纸钱”以示子孙昌盛。是日,政府也组织人员到烈士陵园敬献花圈,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不定期的清明节 盛行于沿海渔村,多择小潮日子,便于出远海的渔民回家过节。各村捕渔作业不尽相同,选择日子也不尽一致,但过节形式则同于固定日子的清明节。山区太平有些村若节气的清明日早于三月三,就以择日过清明节,否则以三月三过节,称“做早”。

清明节的其他活动 民间盛制艾皮馅粿。用嫩艾叶去苦水捣烂和糯米浆揉成皮,包豆馅或花生、芝麻、菜干,做成团,在木模压成半圆龟背形带花纹称“乌龟粿”,也有压印成扁圆形称“花饼粿”。

清明节气或立夏节气盛行吃“薄饼”(又称春饼),农村一般用烙面皮,包炒熟豆芽、韭菜白、肉丝、炸豆腐、芝麻、花生米、白糖,卷成棒状供食用。比较讲究的还加炒虾仁、鸡鸭肉丝、香菇丝、橘饼、油炸扁鱼干等。还有一种包成中指大小经油炸的小食品称“春卷”,配料精细,分咸或甜,咸的馅料豆芽加鲜肉、虾仁末等,甜的馅料为豆沙、芝麻等。四、端午节

辟邪 农历五月初五端午日,家家户户门楣挂一束榕、柳、蒲、艾表示辟邪。有些人家还喝点雄黄酒,或洒在屋角墙边,去秽除虫。小孩脖子挂彩色绸布或花布缝包中药香料粉的小饰物,认为可避瘟疫。客家乡村端午日上山挖“丁擎草”晒干收藏当清凉解毒的草药。当天煮一碗茄子混合苋菜的菜肴,认为吃了会消除厄运,称“搭桥过限”(谐音)。挑午时水,洗午时澡健身。

蒸糯米糍粿、包粽子 端午节民间有蒸糯米糍咸粿和包粽子,农历五月初一日包粽子,专为上年娘家父母去世祭亡灵,娘家接赠后哀声哭悼,称“死鬼哭粽”。粽子祭亡灵后分送亲族或邻居,每户1~2个,还要回送桃子与李子。若娘家父母健在免包粽子。

划龙舟 从农历五月初一开始,县城与近水乡村,进行打龙船鼓划龙舟练习。端午节举行龙舟赛,分竞赛和追逐赛,对象有村内找对或村对村、青年对青年、青年对中年;新中国成立后,也有青年男女对抗赛等。

贡王 是开漳诸将朝拜陈圣王。唐朝初年,陈政、陈元光父子,率中原子弟兵入闽开漳,其后裔大部分成为漳属各县居民,世代奉祀陈氏父子和六将。南宋绍兴间朝廷追赠陈元光为威惠王,六将为侯,各地建庙崇祀。诏安开漳功臣庙原建在良峰山麓,明嘉靖间庙被海寇烧毁,圣王陈元光塑像移祀南门城内,沈世纪、李伯瑶塑像祀北关。端午节北关社众抬沈李二将神像游街,锣鼓前导,兵器列队,然后又抬神像带座驾作快跑表演,表示二将军驭马朝贡圣王。五、中元节

民间的飨鬼节,流传时间很长,是唐代以前中原大地民俗遗风,内容一是敬祖先,一是普渡。中元日傍晚家家户户在户门前摆牲礼、糕饼、水果、米饭等祭品,祭飨孤魂野鬼,至午夜化纸收场。还有一些乡村搞“盂兰盆会”(佛教道场),糊制鬼王、大士,搭“飨孤棚”,送“水灯”。有浓厚迷信和宗教色彩。沿海渔村有的在海边烧纸,山区客家把斋品摆在寨门外或大路旁,禁忌先尝斋品。

从农历七月初一至月底,各村选定一天为中元普渡日,便于农事活动需要和相互馈送礼品。正式的中元日是七月十五,称为中日。六、中秋节

中秋节是糕饼节、拜月节。从农历八月上旬,糕饼店便开始制作各种糕饼出卖(也有家庭自制糕点)。称为中秋月饼的是扁圆无馅的芝麻面饼。中秋夜,在天井或阳台,桌子摆上糕饼、水果,焚香赏月。老年人喜欢为小孩讲故事;有些人喜欢组合起来在月下丝竹管弦和声演奏;有的组织灯谜会猜谜;农村也有的组织业余剧团演唱。清至民国,山区客家霞葛一带妇女喜欢中秋夜聚在一起弄“菜篮姑”,用彩纸画眼、鼻、口,贴在长提的菜篮子上,由二个姑娘两边捧着,大家围成一圈摆弄,若篮子摆动不已,就说“篮姑”来了,这时大家便可祈求心愿。七、冬 节

农历节气的冬至日定为冬节。这时秋收结束,是农村的庆丰收节,宰猪,杀鸡鸭,搓糯米粉丸,蒸糕制粿,贴红联,祭祀祖先,敬田头土地公,耕牛额头、牛栏门环要贴红纸粘上糯米丸。有些乡村结合做祈安节,表示丰收、平安,还演戏。城镇居民过冬节,有搓糯米粉丸和祭祀祖先的习俗。八、除 夕

民间称为“年暝”(年夜)。若农历十二月小,称“廿九暝”,月大则称“三十暝”。是一年中最大的节日,翌日便是“新正”(春节),二个节日连在一起,含除旧迎新之意。

清尘(tun)、送神 农历十二月十六日至廿三日,每家每户进行一次彻底大扫除,修扫屋顶,清洗门楣、家具、炊具、被席、地板,廿四日送神、灶君上天,少数乡村廿三日送灶君(正月初四接灶神回归)。

备办年货 辛苦一年的人们,于除夕前置办年货,外出挣钱的,寄款回家,并争取回家团聚过年;农村卖大猪、鸡、鹅、鸭、杂粮、菜蔬,买布料、鞋帽、副食、干果等。清至民国,广大农村耕地为少数人占有,多数人收不及支,年关难过。

贴春联年画 家家户户于门楣、门两边或门扇贴对联,灶贴“春”字,窗贴“福”字,谷囤贴“五谷丰登”,屋内墙壁贴各种年画,猪圈、牛栏、鸡舍贴“六畜兴旺”。太平镇有些客家村民,中午洗草药澡,并提前到亲戚家拜年(春节不再去)。

祭祀 除夕敬祀祖先。遥祭悼念在外亡故的家人。

围炉吃团圆饭 晚餐家家户户烹调佳肴,备暖锅(火锅),全家一起吃团圆饭。有些人家的饭桌上摆炭炉,炉外围绑着红头绳的新竹箍,称“围炉”,取全家团聚欢乐之意。吃过年夜饭,里外收拾干净,备一大碗白米饭摆在灶头(称“过年饭”),上面插一朵红纸花(称“饭春花”),表示粮食丰足;摆二个柑橘,表示大吉;点一盏过年灯,表示“守岁”。午夜十二点一过,便燃放鞭炮,表示旧年已过,新年来临。山区客家子时开始备清茶糖果在门前焚香鸣炮,称“拜正”。九、其他节日

七夕 农历七月初七称七夕,民间要焖糖饭、蒸芋头。家有小孩的,敬“床公妈”,用糖饭、芋头、韭菜、龙眼、石榴(也可用面捏的代替)摆在孩子睡的床上。姑娘们还有“乞巧”活动,姐妹群围在一起,祈求七仙女赐给她们心灵手巧。

重阳节 重阳又称重九,本是登高节,这天中青年妇女喜欢结伴游山拜菩萨。民间认为这天是一年吃补品的最佳日子,都杀鸡鸭下几味中药炖吃,称“食补”。重阳也是小孩竞放风筝的日子,各种风筝满天飞翔,有的还安上“藤弓”,发出悦耳的鸣声。


第二节 生产习俗

一、农 俗

晚稻收成后,冬闲田要翻土,早犁比晚犁好,有“冬至前犁金,冬至后犁银”的农谚。

收藏种子用陶器装盛,上面贴红纸,表示重要和吉利。种子室内催芽挂榕树枝,不准闲人进入观看,防止乱动乱说不顺妥。不准孕妇和丧礼未完毕的人进入,避免带来“冲煞和晦气”。

耕牛是农家耕作的畜力,民国时期山区贫户一户养不起一头牛,两三家合养一头,称为“帮牛脚”,轮流护养,共同使用。冬至日牛角贴红纸,牛额糊糯米丸,寒冬给耕牛喂甘薯大米粥,定期喝家酿酒。

老病耕牛卖给人宰杀,牛绳或牛鼻环带回来,表示“神”还在,牛主不得朝后看,表示这是不得已的事,不忍心再看。二、渔 俗

修造船择日,安船头、竖桅扎红布,新船下水也择日、结彩、放鞭炮,祭拜船头,以期吉利。船上都有奉祀妈祖。禁忌孕妇、办丧事的人靠近,怕带来“厄运”。在船上吃饭不把盘碗倒扣,吃鱼不翻转,不乱碰桨垫和船舵或乱拉船帆绳索等。倒扣翻转谐音倒覆、翻船,乱碰船舵帆索是对妈祖不敬。

每月农历初二、十六要在海边祭祀海神。农历七月十五日夜禁忌出海,要在海边烧冥纸,送亡魂。在海上碰到失事船一定要救护,发现浮尸要捞起,运到陆地埋葬。

中远程捕鱼作业(包括运输)全部由男性渔民承担,女性和小孩在浅近海、滩涂捕小鱼虾,称“讨小海”。遇大潮出海时,有些传统节日改择小潮日子举行。三、商 俗

店铺开张放鞭炮贴红联,坐商有商号,商号定名多与行业相关,药材店多取“生”、“昌”、“泰”、“春”字,如“永春堂”、“永生堂”等;饼店、布店多有“香”、“美”字;杂粮行、土产行则多用“丰”、“隆”、“发”字;也有用店主名讳中一个字或全称当店名。店号多用横匾题写,有的两旁加对联,概括经营范围或展望,有的则用牌子标榜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如肉店常挂“次猪不宰”等。1955年公私合营期间,旧店号多半被取消,改为某某门市部。1980年以后,又用店号,有的还做成大招牌,或用霓虹灯装饰。

农历每月初二和十六“做牙”,店主请伙计吃晚饭;六月十六称为“半年牙”、十二月十六称为“年尾牙”,大店铺设酒宴并决定明年伙计的去留。

走担小商贩,以专门记号音响招徕顾客,如扁食(馄饨)、面条担敲打木梆子,卖麦芽糖打小响锣,小百货担摇叮当鼓,也有直接拉长声音叫卖。四、匠 俗

工匠学艺采用拜师形式。备红纸拜帖并4样礼品如猪肉、蜜饯(或茶叶)、红柑、香烟之类。礼品要敬祀行业祖师爷,如木匠、石匠、泥水匠祖师爷是鲁班,理发匠是吕洞宾。在祖师像前行拜师礼,便成师徒关系。

学艺期间,师傅视学徒表现,有尽心教导的,也有仅教一般技术,保留绝技的。学徒期一般3年,也有3年6个月。学艺期间师傅一般不支付徒弟工资,由师傅包供伙食,但第二年起,也有酌给一些零用钱。出师时师傅送一套简单工具给学徒,徒弟辞师时发誓不违背师傅,不暴露技术诀窍,不抢占同师门业务等。

各种工匠都有一套行业规矩,学徒违犯轻则由师傅教训一番,严重的辞退,解除师徒关系。凡被师傅辞退的,同行业很少有第二个师傅再收为徒,一般只能转行。

按行业规矩多样,如建房上梁、做灶、竣工谢土,主家要送红包和其他礼品,红包归带班师傅,其他礼品如香烟、茶叶等则大家共享。


第三节 婚丧喜庆

一、婚 姻

结婚,民间称“嫁娶”,亦称喜事、好事、红事。保留不少封建礼教,如请媒人说亲、举行订婚仪式,由男方送给女方订婚礼品如红缎和金、银饰等,凑成双数。择结婚日,由操占卜人根据双方生肖、出生日辰,挑选所谓黄道吉日,于结婚前12天“行聘”,有聘金、酒、猪腿、大饼等。有的没送聘金,按议明数额改用金银首饰、衣料、食品及其他礼物。

姑娘出嫁前“挽面”,由专操此业的妇女,用2根细麻线交叉搓掉脸上汗毛,表示开面出阁成人,走出家门时跪拜双亲谢养育恩。清至民国时期,出嫁坐轿,分大轿、小轿,大轿4人抬,小轿2人抬,新娘在轿内啼哭,到达夫家门口,夫婿用脚踢轿门(象征性),公公用米筛引媳妇进门。后坐轿改步行,有了自行车,新娘改乘坐自行车后座。1988年以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在城镇有的租用小汽车,农村用手扶拖拉机或摩托车。嫁妆跟在新娘后面,从前用敞盖木匣装,每匣2人抬,沿途让人观看;改乘自行车后,装在竹筐里由自行车运载,嫁妆较多的,雇用几辆自行车;改乘小汽车或手扶拖拉机或摩托车,则嫁妆装在车上,或增加一辆嫁妆车。富有人家嫁妆包括生活用品一应齐全。

由一个中年妇女伴随新娘到夫家,称“指姑妈”,负责教新娘礼节,唱吉词,应付闹洞房等;还有一个男孩执枝叶齐全的榕树枝,叫“拖青”,寓婚后日子如榕树般茂盛长青;有的还要2个男孩用2根带根叶的甘蔗,挑2个红灯笼走在前面,称“挑凤灯”。客家送嫁队中,还有1人手执“火龙”,背负长剑,谓之“开路止煞”;在闽南话方言区,则摆1镜盒,开镜照路止煞。

新娘一般在上午前抵达夫家,下午吃“新娘桌”。桌上摆12碗菜,夫妻对坐,指姑妈陪在新娘旁边,代新娘夹菜,每夹一样说一句吉利话,如“吃鸡,百年好夫妻”、“吃猪肚,好性素”等等。

晚上闹洞房,耍谑,细节繁多。夫妻入寝前要搓“合房丸”,寓和合。由新郎弟、侄辈10岁以下小孩在床上翻滚几遍,称“翻床铺”,寓婚后早生贵子。

婚后第二天,新娘对夫家长辈包括祖父母、父母、姑母等行“拜茶”礼,“拜茶”杯子装蜜金枣,长辈赠给礼物或现金。第三天一早,新妇下厨做饭,饭后回娘家“做客”,娘家较远的,也有在第十二天或满月后才回娘家,新婚夫妇同去,当天即回。返回夫家时,新妇的小弟或堂弟提一瓶花生油(或茶油)、一对童鸡伴送,前者称“捧油阿舅”,寓添丁意思;后者寓传宗接代。

结婚,男女方的亲友都送礼物。女方亲友送礼称“添妆”,礼品多为衣料、化妆品、洞房摆设物等;男方亲友送礼称“相贺”,礼品有布轴(上面贴红纸写贺词)、大镜、生活用品等。女方回赠亲友主要是礼饼,每份8~16块,多在婚前送,也有婚后补送。女方出嫁当天,也有宴请亲友。男方在结婚当天晚上宴请贺婚亲友,称“申谢”。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颁布《婚姻法》,实行婚姻自由,提倡新事新办,进行婚姻登记,婚礼简办;男方不花财礼,女方不陪嫁妆,领了结婚证,分一些喜糖,便算办了婚事。

1976年以后,随着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结婚注重彩礼,女方出嫁索要金耳环、金戒指、自行车、缝纫机等。1980年以后结婚用品和财礼趋向高品位、高数额,如彩色电视机、收录机、金项链、金手镯、洗衣机、电饭煲、电冰箱、组合橱、羽绒沙发、席梦思、红木家具等。亲朋贺婚、添妆亦趋高额。宴请也有到酒楼餐馆。农村档次略低于城镇,但也倾向于铺张浪费,经济条件困难者因而负债。

山区客家,过去婚嫁礼节繁多,有上门(求婚)、定聘(订婚)、求庚(取婚书)、送日(男方定下的婚期)、光厅(临婚前男方送女方礼物)、迎娶、转朝(女方首次回娘家),但大部分内容与闽南语方言区相同。此外,尚有一些特殊婚俗,如:

顺孝婚,一方父母死亡,可不择日在报丧前入洞房,即算结婚;也有在“头七”或“满七”不择日结婚,也有百日内结婚的。

招赘婚,男入女家,改为女方的姓并举行认宗仪式;也有出具“出嗣”字据。

童养媳婚,婚礼在除夕举行,称“过年圆房”。二、丧 事

做外家 已嫁妇女死亡,夫家及时通知其娘家,称“报死”,娘家接通知后来人称“做外家”。做外家人数不限,可几个人也可十多人,但要单数,忌“九”,性别、年龄不拘。属本家本族,正常死亡,夫家生活比较贫困的,做外家人数少一些,若夫家较富裕,或死者已做祖母的,人数多一些。外家人至,夫家迎接,做外家首先瞻视遗体,询问病情及子孙侍奉情况,对寿衣、寿材也可提出意见,夫家要诚恳解答、热情接待。食物摆在死者灵前,不带骨,装碗不装盘,有鸡有酒,糖代酱油,不摆汤匙,饭后不辞而去,丧家不送行,仅备死者生前一套衣裤给娘家,称“回祖”。若夫家需人帮忙,回去后再来,或部分人拐个弯从另一条路转来。客家地区则在入殓第二天宴请外家。死者非正常死亡,不涉及刑事责任的,娘家来做“外家”可达数十人,夫家要抱“斗灯”跪接,娘家的来人可以喧闹、摔东西、直至揍人,丈夫要走避,然后请“公亲”(中间人)道直(讲条件),一般是对外家抚慰,对死者厚葬等。

等棺、请水 家人去世,当天或隔天入殓。棺木有购买现成的,也有请工匠来加工的,抬回棺木时吊丧亲友头上或手臂(分别死者男左女右)缠上白布,跟在后面。死者儿女跪在门外或巷口披麻戴孝哀号匍伏,叫“等棺”。接着进行“请水”,由死者儿子披麻戴孝,反穿上衣、袒露一肩,手捧土钵、笊篱(竹丝编成的,形如小土箕),由二人搀扶到水边先烧香然后投钱币取水、淘沙,回来为死者净身。死者如多子,由长子捧土钵,次子捧笊篱,其余跟在后面,如儿子外出赶不回来,由其妻或兄弟背雨伞代替,如儿子已先死亡,由长孙代替。

收殓、割阄 死者穿衣裤有固定件数,上七下五(或上五下三),男性戴帽,女性穿裙,足穿纸鞋,脸盖草纸,棺内四周和身下垫放草纸、石灰包或茶叶包。盖棺前行告别仪式,用麻缕或白纱线,一端系在死者手上,然后延伸,由全部亲属排列执线,再由一道士或和尚口中念念有词,把执着的线从后到前一节一节割断,其所念词句意思是“生者犹生,死者自去,生死殊途,从此割断”。然后由长辈封棺安钉(实际由殡工代劳)。在外面因突然事故死亡,在村外收殓,不抬进家里,但要引魂(招魂)。

出殡、服丧 死者通常3~5天出殡安葬,也有当天或7天才出殡的。出殡行祭奠仪式。客家地区死者亲属执香绕棺木3次正面、3次反面转3圈,然后鸣炮起柩,并且有6~8名青年扶棺,夭折者则不扶棺;闽南话地区祭奠毕,殡工抬起棺材推翻架棺椅子抬往墓地,送葬队伍跟在后面,有的请乐队奏哀乐送葬,约走一段至路口,除孝子及一些墓地帮忙者直奔坟场外,大多数送葬亲友及女眷从叉路返回。太平镇等山区有些村,上山前停柩再祭一次,然后把棺木转头上山。亲友对丧家7天内有送“纸仪”(现金,包在白纸内),殡葬完毕宴请亲友,造成礼节性财物浪费。父母丧后第七日,做头七,贴丧联,死者男性贴青联,女性贴黄联,置灵堂祭奠,子女戴孝。每七天一祭,49天才算成服撤灵,也有简化为头七祭奠后再祭奠一次算完事。周年做周年祭,3年行毕丧礼,后来简化为周年祭后再举行一次3年毕丧。

山区客家注重迁葬习俗,葬后8~10年,择日捡先人骨骸,装入陶罐(称金斗)另择地或就地改葬,打灰堆、立墓碑,并择日“完坟”,亲友送“金银山”(焚化冥品,金银色纸糊制),祭祀放鞭炮,出嫁女儿、孙女辈穿红裙。三、喜 庆

做寿诞 民间称做生日,属一种敬老活动。民俗认为年满50岁的才够做寿诞的年龄;还认为岁数末位逢1必须做“大生日”,如61岁、71岁、81岁等寿诞,较隆重,女儿、女婿、孙女、孙婿都来祝寿,带寿礼,包括寿面、寿龟、寿桃(均面制)、鸡蛋、鱼、猪肉、鸡、鸭、糕饼、柑橘等;有的还送布料、鞋、帽、拐杖。寿礼双数,贴红纸或染成红色(如红蛋)以示吉庆。有的还送寿联,举行祝寿仪式,置香案,堂上挂寿星图,两边挂寿联,做寿老人中坐,老夫妻白首齐眉的同坐,接受儿孙辈祝寿,然后喝喜庆酒,经济条件较好的,也有设宴请客。老人第一次做寿后,年年诞辰都要做,不能间断。孩子做生日很简单,大人煮些面线、鸡蛋给孩子吃,祝孩子无灾难,快成长,80年代后有些人时行送生日蛋糕。

做满月 孩子出生周月称“满月”,家里焖糖饭,遍送族、邻、亲友,对方收后回送一碗大米,表示共喜;有的用煮熟染红的蛋送亲友,免回送。经济条件较好的,也有办酒菜宴请亲朋,孩子的外祖母送一套衣帽称“送庚”。送庚物称“头彩物”,有红夹袄、虾尾帽、红肚兜、背巾、风衣、内衣裤等。孩子4周月,再次添喜,经济条件好的宴客更排场。外婆送银项链、银脚镯。

客家添丁俗 凡第一胎是男婴,三朝(第三日)向外婆家送熟鸡、蛋、肉、酒,谓之“报羌酒”。十二朝外婆送活鸡、生肉、蛋品、糯米、红糖等礼物,称“送庚”。在产妇坐月内,亲友也送礼物(讲闽南话的地方,亲友送猪肚或活鸡、瘦肉)。元宵节,上年添孩子的,给送过“庚”的亲友回送“煎仔粿”及鱼肉等礼品,称为送“丁桌尾”,受礼品的亲友赠送孩子衣帽,多少不拘,但要双数。


第四节 生活习俗

一、饮 食

境内城乡居民主食大米,次为甘薯,搭配少量麦面。蔬菜、瓜豆、水产品、禽、畜,副食品繁多,居家民食菜肴多,传统小吃、名菜、名点不胜枚举。居家城乡普遍三餐二稀一干,早、中餐为稀米粥,搭配焖地瓜或面条,晚餐为干饭,80年代后则多为中、晚餐干饭。

“诏安菜”筵席,全席为四炒、四烹、十六碗、四点心、一火锅,一般半席已足够8人食用。便席根据时鲜,以海鲜为主,随意点菜,菜肴兼有闽南、粤东烹饪特色,炒讲究火候、配料,少用辛辣;汤菜重清炖,原汁原汤;点心突出地方风味,如荷叶包(又称和合包)为其他地方菜少有,咸、甜搭配。清代以后,由于外出北方任职,或到南洋谋生者多,又吸取北方和南洋烹调技术,菜谱更加完善。

诏安是茶乡,饮茶历史悠久,茶艺特别讲究。“小罐茶”(工夫茶)水、火、茶叶、茶壶、泡功等比潮汕“工夫茶”还讲究。城乡居家待客,首项是“泡茶”,所用茶叶为乌龙茶。

对首次来访亲戚至友,民间时行煮碗甜面线和2个鸡蛋,表示接风洗尘添寿。二、服 饰

民国时期,农村男性穿开襟汉式短衫,宽大筒裤;女性穿斜襟短衫,宽筒裤,老年妇女大襟衫长及膝,机织布与土织布并用,颜色多为灰、蓝、黑、月白等。山区客家妇女袖口和下摆、裤脚用花边或深色布装饰。沿海渔区男性亦着大襟衫,用薯榔汁染制成褐色,便于拉网、驾船、耐海水浸泡。城镇知识阶层(医生、教师、职员等)年纪较大的穿长衫,中青年着中山服、学生装;女性着旗袍,一些家庭妇女以斜襟汉装为主。

新中国成立后,中山服、解放装逐渐推向农村。1965~1975年兴起草绿色仿军装,在中青年男性或青年女性中盛行。1980年以后,中山服已成中老年男性常服,青年则以西装、茄克衫为主;女性普遍穿西装裤、翻领对襟衫,女青年、女学生衣着用料式样、花色品种趋向多样化艳丽化。具有原来地方特色的衣着,仅偏僻山区尚保留一些痕迹。

鞋、帽,诏安冬季无霜雪,过去居民一年四季以穿木屐为主,冬季短时间或节日才穿布鞋、胶鞋,知识阶层亦有一些人穿皮鞋。1960年以后传统古老的木屐被塑胶拖鞋替代。1980年以后鞋的品类趋多样化、高档化。城乡青年很多穿上皮鞋,中老年则以胶鞋、布鞋为主。

帽在民国时期中老年以羊毛织帽或呢帽为主,但也有一些人终生不戴帽。1950~1970年,工农布帽盛行,后盛戴工人帽(鸭舌帽)、呢礼帽,夏天遮阳帽多是麦秆编制的宽边草帽。80年代后,青年妇女遮阳帽花样品种繁多。三、民 居

民间建房先择日,定坐向。开工动土,落成谢土。

民房注重山墙脊端款式,分5种,按金、木、水、火、土命名,称星头。火星头式似牛犄角,木星头似和尚帽,金星头像茶壶蒂,水星头半圆顶两边各一小弧角,土星头似戏装王爷帽。以造形美观大方,抗风雨效能较强的木星头占多数。祠堂、庙宇则以火星式为主。屋面盖瓦,在并排鱼鳞瓦衔接一条半圆瓦筒,便于排水,瓦沟取单数。

传统筑墙采用三合土夯打。古建筑民房多为单层平房,注重坚固、宽敞,大门小窗、光厅暗房。现代建筑则以楼房为多,缩小横向跨度,增设阳台,加大窗户,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城镇按规划趋向套间,多东南向,多层次,中西结合,适应小家庭。农村房屋注重整体规划,并排、整齐、高低一致,款式近似,基本保持中式带阳台二层结构。

山区部分村庄保持生土夯墙,歇山顶、寨堡式的“生土楼”,样式有圆楼、四角楼,也有半圆形楼,畚箕形楼等。一般2~3层,因受条件限制,有些寨楼人居楼上,畜圈楼下,卫生条件较差。随着经济收入提高,山区新建住房,另行辟地,有的用砖或规格石砌墙,趋向现代化钢筋混凝土结构,畜舍另建,居住条件和卫生条件有所改善。

祠堂、庙宇,或聚族而居的“大厝”,都有固定的款式。如“下山虎式”(一进式)、“四点金式”(通联二进式)、“七包三式”(三进式)、“五马拖车式”(三进加三面甬道厢房和凹形大门敞厅)。注重脊尖、屋顶装饰,一般都用彩瓷碗片雕塑人物、花卉、走兽、禽鸟等,色彩鲜艳,经久不褪色。庙宇屋背雕“二龙抢珠”,祠堂、大厝一般雕塑人物、花卉。四、行 旅

明清时期,民众出门注重穿戴整齐,妇女梳发簪花,穿新衣服,无新衣也必须浆洗干净,穿拖鞋或木屐,男人出门同样穿戴整洁,有的还择吉日。沿海、沿河通航的乘船,陆路一般步行,少数官绅、富豪坐轿。民国22~26年(1933~1937年)四都至分水关可坐汽车。新中国成立后,从50年代开始多以自行车、公共汽车代步,至90年代,除众多的公共汽车外,不少人拥有摩托车,一些人拥有小汽车,外出很方便。

旅游,过去是达官或部分文人雅士的事,有开阔眼界、增加学识的作用。明代民间大学者吴朴,平生足迹到南洋群岛和国内诸多港口,学识渊博,写出《渡海方程》等巨著;沈鈇进士出身,当地方官(知府)和京官(户部主事)多年,到过很多地方,尤其对南方沿海诸省考察、旅游,致仕后写出《经营澎湖六策》,被朝廷采纳,对收复、经营台湾很有影响。

1980年以后,随着经济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很多人重视外出旅游,并逐渐形成风气,青年人举行旅行结婚的逐渐增多;教师利用寒暑假旅游;离退休干部、职工很多外出探亲结合旅游;有些家庭妇女在重阳节结伴作近距离如到邻县或县内名胜、风景区一日或半日游。学校尤其小学生,每学期都组织一次春游或秋游活动。五、礼 仪

诏安绝大部分居民属汉族,民间礼仪大多沿袭汉族传统礼节。亲朋登门拜访,双方抱拳作揖为礼。进门后主人拱手让座,客人欠身谢座,然后泡茶招客饮,客人先回礼,然后持杯,每次饮毕,由主人冲洗茶杯,再泡再饮。其次是敬烟,也有摆上蜜饯等茶点。

送客时,主人前导至门口,然后拱手(也有握手和挥手)道别,客人请主人留步,主人再三致意“慢走”、“宽行”。

登门探望亲朋远道归来,或多年旅外(如过南洋)归来,如属晚辈则先主动登门造访长辈。探望南洋归侨带寿面(面线)、猪腿、柑橘、蜜饯,称为“脱草鞋”,归侨回赠南洋出产药品、布料、衣服、饼干、糖果;侨客较富有的,也有赠金银饰物、现金、照相机、家用电器等。晚辈造访长辈,多是带居留地的土产,民间称“物轻意重”表示敬意。归侨再出洋时,送一些本地较名贵土特产、药品,如香菇、银耳、活络丹、片仔癀等,称为“送顺风”。

上门探望伤、跌的亲戚、朋友,带一束面线、一个鸡蛋,称“压惊”;上门探望病人,如住院治疗,则直接到医院,带水果和营养品,探病必须在上午。山区给病人送东西要双数,但要避4的数目。

小孩跌伤,亲朋以熟鸡蛋为礼品送给小孩,称为“滚出运”。

喜庆宴客行帖,长辈行“全帖”(八面),平辈行“单帖”,1970年以后,改用口头邀请,但必须主人亲自登门,不能请人代转告,表示诚意。1978年起,随着民众生活水平提高,婚庆、新屋落成也多有发请柬宴请亲戚朋友。

亲戚称呼,女方出嫁后尚未生育孩子,男方(女婿除外)全家以及全村的人,不分辈份高低统称呼娘家父母为“亲家、且姆”,若生育孩子了,改称“公爷(太平一带称阿公)、阿妈”。

山区客家,民间相互间如有积怨,一方主动登门,对方必须以礼相待,认为“入门应有三分礼”,“猪狗进门也不能虐待”。凡一方能够这样做,对方必须“气消八分”,恩恩怨怨多可取得互相谅解。

在人际往来中,客家还有一些禁忌:忌在孩子父母面前说他们的孩子长得肥胖;忌用扇柄开玩笑敲人头颅,认为是“以奴才相待”;忌说“四”认为“四”与“死”谐音,如孩子四岁,称为“两双岁”,四件东西称“两双件”;忌人说其长辈名讳,自家也避叫长辈名讳,如祖父名米,儿孙辈就改称米为“谷仁”。

媳妇过门后,名字如跟家内人谐音,或与近邻同名,必须改名(讲闽南话乡村过去也有这种习俗)。

农历逢三、六两个月份忌谈亲,不嫁娶,有“田水白,不吉利”之说。


第五节 民间信仰

一、崇祀祖先、先圣

诏安居民,大都是唐代开漳陈政、陈元光及其将校官兵的后裔,各姓氏对其开诏始祖,都有崇祀的节日,称“祖诞”,一年一度在祖庙、祖祠举行,仪式隆重,宰猪、羊和办各种祭品,置香案,舁出祖宗塑像,由族内耆老带头行祭祀仪式,同一姓氏分支多个村的,采用同月不同日轮流举行祭祀活动。也有的姓氏是供奉得姓始祖或古代贤臣,如林姓供祀殷代比干,谢姓供奉晋代谢安。

开漳功臣业绩在民间影响深远,各姓村(社)均奉为保护神,立祠庙,尊称为“地头公”,亦同样每年举行隆重祭祀活动,如城内各姓祀陈元光,称“陈圣王”,陈姓则称“祖王”;城关东城沈姓聚居地祀祁山侯欧哲,北关许姓聚居地祀武德侯沈世纪,沈姓聚居地祀太尉许天正姑母教练夫人和灵佑侯李伯瑶;桥东林家、桥园等村祀许天正,梅岭下何村祀昭德侯何德,西潭乡岑头村祀陈元光女儿柔懿夫人,每年有固定日期举办祭祀活动,世代延续。

民间城乡尊祀关羽,尊称为“关圣帝君”,多建有庙宇,称“关帝庙”,每年亦有祭祀活动。城关、沿海各村尊奉妈祖,每年农历三月二十三日为妈祖寿诞,举行隆重的庆祀活动。农村尊祀上古神农,尊称为“五谷帝君”,清代在桥东的桥园村附近建有“先农祠”,每年春耕前,由知县主持祭祀并举行“扶犁”仪式,表示春耕开始;民间在农历四月二十六“五谷帝寿诞”,用三杯清茶和三碗米饭在家里神桌上敬祀。还敬祀三国医圣华佗,尊称为“华佗仙师”,建有“仙公庙”,敬祀宋代神医吴夲,尊称为“吴真人”、“保生大帝”、“先生公”。二、祭拜天地日月风雨

农历正月初九,民间称为“天公诞辰”,凌晨祭拜“天公”,置香案在天井或阳台,祭品有清茶、素菜,也有祭祀牲礼或各种糕果。祭祀“天公”的祭品还可祭祀其他神祗。

农历八月十五祭拜土地神,祭品摆在田头坎上,表示酬谢保护农作物丰收,有的乡村,在冬至日再祭拜一次。

各村都建有土地祠(福德祠),祀土地公妈,逢年过节都祭拜,每年还举行一次土地公妈寿诞祭祀活动。

先人坟墓的左侧竖一小石牌为土神神位,扫坟时先祭祀土神,然后祭拜先人。

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晚上,有拜月习俗,置香案,摆糕饼和水果,焚香燃烛,直至月上中天。

清代以前,天旱有祈雨习俗,形式是由知县主持祈雨,民间置香案,知县持香行跪拜礼,并沿城关步行,由跟班人员高喊“祈求皇天赐雨”;各村由耆老主持,规模较小。

第六节 道德风尚一、舍己为人

清初,朝廷为阻隔沿海民众与郑成功部队的联系和断绝其给养,实行“迁界”策略。沿海民众被迫迁入内地,迁民生产生活无着,流离失所,或死或逃,赋税徭役不但无减免,还把逃亡者赋额、差役,加码在其亲族头上,民众苦不堪言,县训导戴冠,为劳苦大众利益,慨然置个人职禄不顾,上“代请蠲豁赔亡书”。

清乾隆间,民间名医陈治安,在家乡溪南风岗寮村,自办医馆,让四乡贫病者住馆治病,免费供应医药食宿,病愈路远的还赠给路费。

1983年9月14日,西潭公社民兵军事训练在投掷手榴弹时,有个民兵把拉断弦的手榴弹投在脚下数步远的地方,在即将爆炸之际,军事教员沈钦永扑向冒烟的手榴弹,掩护他人,自己光荣牺牲,被省政府授予革命烈士,追记二等功。

1986年夏,诏安一中15岁学生张智亮,为抢救溺水的同学,光荣献身,省政府批准其为革命烈士。

1988年5月,四都外埕村基干民兵李永清为抢救触电的儿童献身。共青团诏安县委授予模范共青团员,省政府批准其为革命烈士。

西潭乡护林员吴成顺与纵火犯搏斗献身,走马小学教师徐成龙在暴雨中为抢救危房里的学生而献身,均被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二、敬老爱幼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五保制度,对鳏、寡无依靠的老人,城镇人民政府给予定期定量社会救济,保障其生活。农村由人民公社救济,民政部门拨补救济款,过年过节进行慰问。

1980年以后,全县各乡、镇、村,先后组织老人会,安排老人活动的场所,提供老人娱乐和运动器具,如书、报、棋类、门球等,倾听老人的建议和意见,重阳老人节组织慰问。桥东镇桥园村组织老人基金会,老人生活、治病等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老人去世,家属可领回入会基金(采用储蓄积累办法),还可得到一笔丧葬费。全县城镇、乡村都仿效这种做法,为老人办实事、办好事。1985年8月四都镇西峤村华侨捐资办一所“幸福院”。1986年官陂乡办一所敬老院。至1994年又有西潭乡、梅岭镇办3所敬老院。以后深桥镇、南诏镇再办5所。五保户的生活费由乡镇统筹解决。

县党政领导干部,每年老人节亲自赴各乡镇慰问百岁老人,赠送老人实用物品,百岁老人董银英、沈加指、何国叶、钟玉合等受过多次慰问。还定期派医生为他(她)们进行体检,并解决医药费用。

1953年以后,农村办起托儿所和幼儿班,从重点乡村逐渐到普遍开办,并发展成设备齐全正规化的幼儿学前教育。以后,妇幼保健机构和设施逐步健全,为儿童防治疫病和健康成长提供保证。1996年全县幼儿园21所,9691名幼儿入学。

1989年1月,县成立“关心下一代协会”,1994年协会改为工作委员会,各乡镇成立分会,为全县各小学提供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儿童读物,开办多种形式报告会,协助学校培养健康下一代。为全县小学输送儿童读物6852册,挂图1536张,组织各种形式报告会194场次。


第二章 宗 教

第一节 佛 教

民国《诏安县志·名胜志·寺观》载“九侯庵,相传建自唐代”,又载“前志载五代时潮人黄九郎舍田入南山寺,寺僧祀黄九郎为檀越主于此”。可见唐、五代年间,已在九侯山和南山建寺弘扬佛法。

宋代,随着地方经济文化的发展,刺激了宗教信仰的需求,境内广建寺院。九侯山福胜岩尚存有宋政和元年(1116年)“于丙申闰正月望日重修福胜岩”碑刻及其他文物。史料记载,赤坑寺、清泉寺、北极寺、碧莲寺、溪东庵、临水庵、大悲庵、善护庵、白石庵、华山岩、石云岩、源花岩、斗头岩、妙方岩等,皆建于宋代。有的仅属草创,有的则颇具规模。

元代,漳属寺院进行归并,新建较少,只有良峰寺、振海寺创建于当时。

明嘉靖年间,佛教僧众为扩大影响而新建、扩建寺院。至明末清初,佛教活动处鼎盛时期,兴建寺院形成高潮。见于记载的有沙堤寺、五禅寺、长林寺、高隐寺、高陂寺、凤山报国寺、青云寺、西觉寺、澹园寺、河山古寺、慈云寺、文佛寺、保林寺、石桥观音亭寺、西林寺;有北门庵、报慈庵、龙水庵、西隐庵、广南庵、分水关大士庵、平济亭庵、半沙庵、古月庵、锄经庵、南善庵、海月庵、镇龙庵、福善庵、西亭观音庵、七贤庵、西庵;新恩院、龙山院、报劬院、开元院。全县佛教徒达202人(其中男僧102人,女尼72人,常住居士28人),分为“九座”、“临济”、“福善”三派。

清中叶到民国时期,不少寺院废弃,僧尼人数逐步减少,民国26年(1937年)《福建统计年鉴》记载,诏安仅有男僧32人、女尼43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寺院的宗教活动更少。

新中国成立后,经历多次政治运动和“文化大革命”,在“左”的思想影响下,佛教活动受冲击,寺院的佛像被损毁,僧房被移作他用,佛教活动基本停止,僧尼星散,大多还俗,有的上山下乡参加劳动生产。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宗教政策逐步落实,一些古旧寺院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民间自发修建复建寺院的热潮逐渐兴起。1979年以后由侨胞捐助和民众集资复建湖野山报恩寺、南诏万福律苑、梅洲明香寺;拓建九侯禅寺、凤山报国寺、碧莲寺、南山寺、青云寺、长乐寺、澹园院、广南庵等,其他的寺院也都得到不同程度的重修。有部分寺院住进外省、邻县的僧尼居士。1996年底全县有僧尼和常住居士210人。僧人生活水平提高,大部分乡村寺院耕种粮食和蔬菜,有的足以自给。1978~1986年凤山报国寺开设义诊和廉价销售药品;1990~1996年澹园寺年均出售蔬菜0.3万元;碧莲寺耕作田地近4亩,植有多种作物,自给有余,1996年出资12万元修建乡村公路;东径岩明香寺耕种果木、蔬菜15亩,1995~1996年间出资1万元捐助梅洲华侨农场修路。

九侯禅寺 建于唐代,历代重修。座落于境内风景区九侯山,有元代高僧无碍所书“九侯名山”大字题刻。1980年以后,得华侨许木泰捐资21.4万元,及其他方面捐款,重新修建,并修筑环山公路。1996年由陈阿妹居士住持该寺佛事,另由湖内村设董事会,管理寺产。

凤山报国寺 明万历三十七年(1610年)建,俗称凤山庵,离城5公里,靠近国道324线,民国期间修路拆毁,抗日胜利后重修。1978年由“三胞”及地方捐资扩建,占地1400平方米,坐北朝南,颇具规模,有中国佛教协会主席赵朴初题匾。1996年有僧尼4人、居士3人,住持释普宗。

南山寺 在县南2.5公里南山麓西溪畔风景区。始建于五代,历代重修。“文化大革命”期间焚毁。1978年以后重建。1996年由溪园、大美村组织董事会管理,负责人沈吉裕。

长乐寺 址在闽粤交界,原名分水关大士庵,始建于明天启间,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拓宽改建,清末时失修颓败,1980年以后,由侨胞苏慕莲、蔡美凤居士、香港定因法师等捐助及其他方面捐资重建,并更名为“长乐寺”。1996年有僧人、居士4人,住持释达平。

碧莲寺 俗称前埔庵,址在四都田美前埔村附近,始建于宋代,有3座大殿,历代重修。“文化大革命”期间,田美村用此庵办小学和农科所,1980年落实宗教政策时归还。以后在释光诚和尚的住持下,由三胞捐资和其他方面集资50多万元扩建大殿、僧房。1996年居住僧人、居士12人。

青云寺 址在县城中山西路,建于明代,祀千手佛,在释宏青的住持下得到“三胞”及其他方面捐资进行全面重建。1996年完成大殿和西厢房、南厢房,其余部分在续建,住比丘尼2人。

澹园院 址在南诏镇澹园街,前身为元代林姓五世祖姑所建保林寺。明初,保林寺迁建桥东含英村,万历进士沈鈇就遗址改建为澹园寺,住女尼,历代有重修。民国24年改名为澹园院。1979年后由吴阿隋、林丹桂居士在华侨和国内外僧众资助下,再次重修澹园院,1983年竣工。1996年住居士7人。

慧观精舍 址在桥东林都村,建于清光绪间,原名善德堂。1978年以后,住持释弘妙在海内外善士资助下,重建并扩充精舍。1996年常住比丘尼和居士6人。

观西寺 在梅岭田厝村,民国24年由住持田玉针居士胞姐田明娥到沙捞越向其亲属集资创建,一厅二房。土地改革中被错没收一房间分给群众,后落实宗教政策退还。1978年后,由华侨信徒捐资扩建。1996年住持释达香,常住比丘尼3人,居士4人。

广南庵 俗称洋尾庵,址在桥东镇林家村广南桥头,始建于明万历八年(1580年)。清光绪间修葺,民国以后逐渐破落。1978年后由三胞捐资及其他方面捐款集资重新修建,由林家村理事会管理,负责人林木成。

万寿精舍 在南诏镇西关,民国29年由居士陈顺华购民舍创建佛堂。后陈顺华去越南,1951年由澹园寺居士吴阿隋聘请广东比丘尼释定安到该堂住持。1952年俗家弟子汤赛芳在该堂出家,法名释自霖,释定安圆寂后,由释自霖住持。1978年后由“三胞”及信徒资助扩建。1996年常住比丘尼2人。

报恩寺 址在悬钟城湖野山风景区西南麓,1987年由新加坡华侨林赛容居士在南洋集资17万元新建,占地3000多平方米,第一期工程完成大殿和东西厢房基建。1996年常住居士1人。

七贤庵 址在四都镇渐山西南麓。南宋知制诰陈景肃等反对秦桧被贬回乡设书院讲学处。明代定为乡贤,后人辟其东厢祀观音菩萨。1978年后在海内外善友支持下,修建佛堂并开通公路,1985年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由僧人释光和住持。

金莲堂 民国36年居士陈修德,购置西关民房5间作为佛堂,并自任住持。1955年陈修德病故,由居士沈园仔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佛堂被毗邻的蜜饯厂占用,1978年以后落实宗教政策,归还原址,由饶平雷音禅寺定音法师及其他方面资助,1983年扩建为楼式佛堂。1996年,常住僧人2人,住持释弘开。

天悬居中寺 在四都镇上湖村。始建年代未详。清光绪三年(1877年)起专祀尊提佛祖的肉身(即上湖活佛),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肉身被毁。至1996年民间仍时往礼拜,香火不断。

斗头庵 在西潭乡潭东村辖区斗头山岩阿。始建于宋代,明代重建,后经重修。因出圣僧,香火甚盛,至1996年不衰。

溪东庵 在西潭乡美营村。始建于宋代,明嘉靖间毁于寇乱。1978年以后再重建。

白石庵 在白洋乡白石村。始建于宋代,历经重修。

镇龙庵 在霞葛镇庄溪村。始建于明代,历经重修。1996年转为主祀五显大帝兼祀佛像的地头庙。

福善庵 在四都镇梅南村。始建于明代,历经重修。1996年转为主祀守护神兼祀佛像的地头庙。

碧湖庵 在深桥镇考湖村。建于清代,历经重修。

西亭观音庵 在南诏镇西门街。始建于明代,清代增建后殿。香火甚盛。

慈云寺 在南诏镇北关街。祀准提佛母,故俗称佛母堂。始建于明朝万历间,历经重修,1978年后再度修建,香火颇盛。

河山古寺 在深桥镇溪南村河灶山南麓。始建于明代,清初因涉及郑成功事,被官府所毁。乾隆间易址重建,历经重修,1978年后再度兴修。

文佛寺 在西潭乡潭东村辖区斗头山岩阿。始建于明崇祯十一年(1638年),历经重修。祀原住该山斗头庵的圣僧(号泗洲文佛)。1978年后重修。

保林寺 在桥东镇含英村。始建于明代,历经重修。1996年由村理事会管理。

振海寺 在深桥镇仕江村。始建于元代,历经重修。

附:香花僧宗派

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由道宗和尚万云龙创立天地会,道宗坐镇凤山报国寺,以住持僧身份为掩护,指挥天地会的秘密网络,开展反清活动。复于康熙二十年(1681年)前后,创建香花僧宗派。该宗派“佛事以香花”为本,有一套独特的活动方式。凤山报国寺香花宗僧人、民国时法师泽安抄《古来寺赞》,后被国家社会科学宗教所研究员罗炤教授命名为《香花僧秘典》,故以香花僧宗派命名。

初期的香花僧都是天地会成员,他们可以吃斋,也可以吃荤。由于人数多,寺院庵堂安置不了,便把他们安置到各种民间庙宇,如关帝庙、妈祖庙、玄天上帝庙、开漳圣王庙等,既当庙祝,又当和尚,使香花僧宗派扩大影响。嗣后,香花僧走出诏安,在闽南、粤东扎根,有的甚至传往江西。后作为宗教活动的另一特色延续下来。

香花僧宗派在宗教伦理上,以佛家教义为主体,并吸收众多的道教与民间信仰成分,也吸收儒家的忠孝、节义等伦理道德。在宗教活动方面,扩大服务对象,丰富服务内容,活跃服务方式,既有佛教的念佛礼仪,又有吸收道教的符咒;既有普通佛教寺院的法器用具,又有独特的仪规和用具,如被称为木杨城的木斗,以及插在木斗上的剪刀、布尺、秤、镜、柳枝、桃剑、凉伞、鲜花、硃笔、锦旗……;有用来宰血止煞的白鸡,有用来安龙的金鸡、玉兔和108枚金龟钱;有清磬木鱼铙钹,也有大锣大鼓和唢呐洞箫。穿上法衣法帽,载歌载舞,时而焚香发咒,时而自言自语。服务于各式各样的施主檀越,为生人赞吉,为亡灵超度,为庙宇神像开光,并承揽民间安宅、治病、消灾、祝福等。

同时,对广大僧徒放宽部分清规戒律,如准许僧徒住进非佛教庙宇,兼任庙祝;准许僧徒吃荤和娶妻生子。第二节 道 教

诏安县从宋朝开始传入道教,尚存最早的斗山道观,据在其附近发现的残碑所刻,当建于宋嘉定三年(1210年)。元至明初境内建有少数宫观。明嘉靖年间把道观“梵王宫”改为府馆,把“老子宫”改为“新成书院”。明万历间胡士鳌在县城东关建“张仙阁”,后漳浦黄道周题匾“法涛”。明天启年间沈鈇在深桥港头官路旁建“三清宫”。但因明时香花僧进驻道教俗神庙宇,使道教在民间的活动大部分被香花僧取代。由于香花僧与天地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清代中叶,天地会受清政府的镇压,香花僧活动也受严重削弱,使道教活动又有新的发展。清乾隆、嘉庆年间,由福州道坛分派下来,在县城南大路尾设立“诏安道纪司”道坛,坛主普庵公,法号“妙行真人”,先后在县境内乡村设分坛20多处,发展道徒100多人。

道教信徒分两种:一为出家修道,四方云游,随宫庙栖址,或由道宫(如江西龙虎山天师府)分派住庙,以修道为主;一为俗家道士,人数较多,民间俗称“师公”,他们设坛奉祀“三妈”,以做民间“道场功德”为业,司理生人“谢平安、起土、补运、安胎”等,司理亡人的有“引魂、开魂路、做功德”等宗教活动。道士做道场法事时诵读的经文有《老君经》、《普化经》、《天尊经》、《五枢经》、《消灾经》、《太乙救苦经》、《渡人经》、《渡亡经》、《轩辕经》和《水忏》等,均属道教“灵宝正一”派的经典。做道场法事还穿插道家舞蹈,如《梅花舞》、《九莲灯》等。

清末至民国初较著名道坛有县城的老静玄坛、新静玄坛、塘西慈云坛、溪雅道坛庙、长埔大庙、下官陂显应坛、感应坛等,共有出家道士和“师公”37人,较著名的道士有沈庭飘、沈清福等,均属“正一”派。

1951年以后,境内道教神祗多被破除迷信摧毁,道坛活动停止,宫庙被改作他用,出家道士还俗,民间“师公”改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道教俗神宫庙相继由“三胞”和信众捐资修复,并逐步恢复民间信仰。至1996年道坛和道教活动尚未形成组织,只有个别在家的“师公”继续承揽民间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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