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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大爷,村里为您申请的生产性补助资金3000元有发到您账户了吗”? “您是如何使用这3000元的? ” “村里的帮扶责任人给您提供了什么帮助?” 诏安县白洋乡驻玉楼村党风监督员沈至君深入贫困房进行实地走访,面对面了解是否存在虚假扶贫、虚假申报以及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沈大爷的帮扶责任人就是该村的党支部书记沈武海,他在践诺清单中,承诺实现该村脱贫致富,并帮助所有贫困户在年底前实现全部脱贫。 实现对村级干部践诺情况的精准监督,是驻村党风监督员一项新的监督内容,为深化拓展“驻村党风监督+”,今年下半年,白洋乡在全乡15个行政村中实行两委干部“践诺清单”管理,要求村两委干部立足岗位的特点和自身的特长,主动向党组织承诺完成工作任务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用具体行动实践自己诺言。活动开展以来,全乡各村两委干部共承诺办实事项目321条,其中涉及精准扶贫78条,移风易俗73条,经济发展83条,社会管理87条。 为确保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村驻村党风监督员,紧紧抓住定“诺”、亮“诺”、践“诺”三个关键环节。 一是科学定“诺” 各驻村党风监督员积极参加村级组织召开的党员大会、群众代表会,讨论、查找当前各村和群众中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和热点问题。指导村两委干部从自身工作岗位出发,联系基层的实际和群众的愿望,向党组织汇报承诺服务项目。协助对党支部对每名两委干部草拟的承诺事项逐条审查,除共性要求外,根据个人专长和工作实际,加入个性内容,实行分类承诺、重点工作承诺,力求承诺内容选得准、定得实。 二是公开亮“诺” 两委干部根据党支部和驻村党风监督员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承诺事项修改完善并确定后,组织两委干部在承诺书上签名,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报基层党委,一份留党支部,承诺内容在公开栏张贴,公开“亮诺”,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是监督履“诺” 驻村党风监督员及时督促所驻村两委干部践行诺言,并不定期向乡党委、纪委反馈干部履诺情况。活动开展以来,驻村监督员共督促村干部践行诺言20多人次,向乡纪委提供问题线索10条,提醒、约谈村干部15人,在践行诺言中提高村干部的担当精神,实现了精准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