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诏安新闻网>部门动态>
无证酒驾上高速 罚!
2017-12-25 09:06:47  来源:诏安电视台  责任编辑:康逊斌  

诏安新闻网讯(张美燕  陈琳琳)近日,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在“酒驾”整治统一行动中,查获一起酒后无证驾车行为,对违法行为人处以拘留15天,罚款2500元的处罚。请看详细报道。

当天上午八时左右,执法人员在闽粤高速东山站对过往车辆进行“酒驾”排查时,一部小车在进入站口时,犹犹豫豫的行为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执法人员当场拦下这部小车,并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经过测试,该驾驶员当时体内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56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且无证驾驶汽车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向大队领导汇报,并依法对驾驶员处以拘留15天,罚款2500元的处罚。

据了解,今年以来,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在其辖区各个主要站口,利用节假日和民间节日集中时间段开展酒驾行为查处,到目前为止已经查处了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78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起,有效遏制了因酒驾引起的交通事故的发生。

  •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2022008231号) 联网备案号 :35062402350677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3420069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5120210006
  •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良峰路县委大楼二楼
  • 邮政编码:363500 联系电话:0596-3321216  投稿邮箱:zwtxtg@126.com
  • 诏安县融媒体中心拥有诏安新闻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
  •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 诏安新闻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zwtxt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