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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徒为还高利贷 租赁汽车获钱财
2018-07-09 15:38:19  来源:诏安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康逊斌  

诏安新闻网讯(何楚欣 林金真)赌徒郑某为了归还赌博所欠之债务,竟多次故意租赁汽车低价抵押,从中获利。今年7月9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郑某批准逮捕。

现年30岁的郑某,是诏安县梅岭镇人。今年4月中旬,郑某因无钱参与赌博及归还高利贷,遂心生邪念,想去租赁汽车然后开到外地抵押借钱。4月19日,郑某前往诏安吴某经营的汽车租赁行,租赁了一部价值五万多元的起亚K2小轿车。次日凌晨,郑某联系了微信认识的龙海市方某,并将车开至方某处。经双方协商,签订了物品抵押合同,以及一份3万元的借款合同。但该车实际抵押借款为1.5万元,扣除10天一期的利息1000元、停车费1000元,郑某实际获利1.3万元。该款被郑某用于赌博及归还高利贷,很快就挥霍一空。过了几天,又陷入窘境的郑某故伎重施,在诏安沈某经营的车行租赁了一部价值13多万元的丰田锐志小轿车,随后低价抵押给龙海的方某,从中获利1.3万元。

很快事情败露,被害人吴某和沈某分别向诏安县公安局报案。郑某的父亲四处举债才将郑某的借款还给方某,并将抵押车辆赎回还给被害人吴某和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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