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一镇一孝廉”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展现和弘扬诏安优秀传统文化,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政协文史委、县方志委、县文广体局联合决定在全县开展“古代十大孝廉人物”评选活动,现向全县征集稿件。 一、征稿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能够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崇尚孝廉文化,根植社会正能量,弘扬新风。 1.人物籍贯为古代或现代诏安境内,人物故事或历史事件发生在诏安境内; 2.人物出生在民国(1912年)以前; 3.人物及其事迹在历史上已成定论; 4.具有孝廉文化教育意义,如廉洁从政、父慈子孝、保家卫国、勤俭持家、好学上进等; 5.民间传说应避免出现对人物的虚假、夸大、神化、绝对化的内容; 6.避开封建色彩内容,如男尊女卑、信鬼神等。 稿件字数1000字左右。来稿请注明单位、作者、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有推荐采访人的,如当地史学文化者、家族有威望的老者、后代传人等,请注明。 二、投稿办法 邮件投稿。请投稿至材料于9月10日前发送至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邮箱:zaxjwxcb@163.com。投稿咨询电话:0596-3323421。 三、审稿与发表 1.成立评审小组。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会同县政协文史委、县方志委和聘请县文史专家、县志专家组成。 2.材料梳理汇总。县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材料汇总、梳理,并在《丹诏乡讯》、诏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诏安新闻网及微信上发布工作。 3.孝廉人物初选。9月15日前,评审小组根据各乡镇推荐孝廉人物情况及投稿稿件,讨论研究确定15至20名候选人物。 4.公众投票评选。在“诏安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开设网络投票平台,9月20日至30日接受全县干部群众对“古代十大孝廉人物”进行投票评选。由评审小组参照投票结果,确定“古代十大孝廉人物”。 中共诏安县纪委 诏安县委 中共诏安县委宣传部 诏安县文明办 诏安县政协文史委 诏安县方志委 诏安县文广体局 2018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