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新闻网(沈 洁 魏雄华)近日,白洋乡联合县有关部门,对位于旧宙村禁养区内的养猪场依法进行拆除,拆除面积共3896平方米。
本次拆违的养猪场位于禁养区范围内,占地1000多平方米,养殖生猪200多头。该养猪场养殖规模大,未取得环保部门许可,对水环境污染极大,猪场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