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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诏安:对无证砍伐行为立案调查 限期处理
2019-08-08 09:31:26  来源:诏安电视台  责任编辑:康逊斌  

诏安新闻网讯(林彬彬)据群众举报,诏安县梅岭镇南门村的土地和北门头山树林被砍伐用来建设停车场。

接到转办信访举报件后,8月2日下午,诏安县副县长林向阳带领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梅岭镇等相关单位人员深入到梅岭镇南门村北门头山现场勘查。

经诏安县林业局调查核实,诏安县滨海文化休闲度假旅游公共服务站项目主要建设停车场、生态旅游厕所、旅游交通引导标示系统、游客集散中心及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地点位于梅岭镇东门村与南门村交界处北,规划用地20.1亩,其中林地13.0亩,非林地7.1亩,于2018年10月31日取得《福建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批准同意使用林地13.0亩。目前,该项目所涉及林地已有11.6亩地面附着物被清理,未超出批准用地范围。

经县自然资源局现场核实,该项目用地涉及7.1亩果园地,于2017年11月1日上报原诏安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预审意见书。梅岭镇已完成大部分征地工作,但该工程尚未施工到该部分区域,目前正在准备材料申请办理农转用地手续。

针对信访件中反映的“北门头山树林被砍伐用来建设停车场”的情况,经县林业局现场核实,“北门头山”树林被砍伐情况属实。经现场清点,位于东门村与南门村交界处靠近路旁的林地上有28株树木被砍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根据发现的情况,有关部门立即做出整改方案。诏安县林业局将对“北门头山”林木被砍伐一事在15日内作进一步核查、立案处理。 同时梅岭镇将组织被征地村民于10日内恢复地块耕种,待办理用地手续后再行实施建设。  

诏安县金都森林派出所 所长 黄南山:经过现场核实,有涉及到林业(问题)的部分已经有经过福建省林业局办理了林地使用同意书。存在的小问题就是靠近路边(的地方),有零星分散生长着十几棵湿地松(被砍伐),他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关于他这个违法行为,我局将进一步核查,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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