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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新闻网讯(许鸣丽)7日上午,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沈义和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秋平、林伍妹、陈应华出席会议,副县长许秀彬列席会议。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批准县政府和县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黄志雄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沈晓明为县司法局局长;决定免去沈林松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职务,免去张永旬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决定接受郭少聪辞去诏安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 随后,新任命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还听取补选代表资格审查及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通过《诏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总结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