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诏政办【2015】84号《诏安县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管理细则》文件精神,2020年度南诏镇居民刘桂生等64户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经审核认定结果,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若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县住房保障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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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住房保障办
2021年4月9日
2020年度申请保障房审核结果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