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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新闻网讯(胡秀丽 侯宁 通讯员 徐标华)近日,漳州高速交警支队民警在沈海高速公路诏安东收费站口执勤时,查获一起驾驶证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该驾驶员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当天20时30分,一部悬挂赣A号牌的重型栏板货车驶出收费站后,将车辆靠边并关闭车灯后熄火,执勤民警发现异样后立即上前,要求该车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该驾驶员谎称自己驾驶证及身份证未随身携带,随后警务人员通过人脸设备对该驾驶员进行核查,经核查该车驾驶员为四川籍驾驶员李某,所持的准驾车型为C1M,不允许驾驶重型货车。该驾驶员辩称自己以前的准驾车型是B2,后来被降级了,但还是有驾驶技能的。民警对李某进行了教育,并依法对其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1500元的处罚。 【采访: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交管科负责人 刘水清】在此我们奉劝广大的朋友们,驾驶相应的车型一定要持有相应的准驾车型,不能存在准驾不符的情况。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行培训,获取相应的准驾资格。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说是有相应的驾驶技能,就可以驾驶任何的车辆。还有就是我们安全出行一定要做到文明规范,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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