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23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日前,福建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2年4月1日起,上调福建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保留四个档,分别为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平均值为1865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1元、20.5元、19元、1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