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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报名啦!首批“漳州老字号”认定工作正式开始

2024-04-03  来源:漳州商务  责任编辑:许晓虹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老字号保护和发展,根据《漳州市商务局 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漳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漳商务规〔2024〕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漳州老字号”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认真做好组织动员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宣传发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政府倡导、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推荐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漳州老字号”。积极指导企业梳理其历史渊源和文化技艺传承,抓紧做好申报材料。同时借助申报工作,进一步摸清当地中华老字号、福建老字号及具有一定历史和规模的字号品牌发展现状,梳理出一批具有历史文化传承和独特工艺技术的品牌,为建立促进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机制打好扎实基础。

02

依照认定程序开展认定工作

(一)提出申请

申请认定为“漳州老字号”的企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报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相关表格),并按照要求提交格式规范的佐证材料(材料清单请参阅“管理办法”第八条)。申报附件材料按申报表目录装订成册,所附材料应逐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以上材料正本均一式二份,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一份、市商务局一份。


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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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下载表格


(二)材料初审及上报

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指导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有关资料,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初评,对申报单位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调查、鉴别,提出初步评估意见报送市商务局。


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重点核实申报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商标证明等与原件的一致性,以及申报企业有关历史传承、文化特色、独特产品或技艺、社会荣誉等情况描述和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和真实有效性,力求材料描述清晰、证据充分,避免引发争议或歧义。对不符合认定条件或存在争议的,不得申报;对申请材料不详细、证明材料不充分的,要及时督促企业限期补正。


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应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企业完整的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相关表格)报送市商务局,逾期报送材料的将不予接收。


(三)评审认定

各县区申报材料收齐后,我局将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我局网站上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或经复核后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商务局作出认定为“漳州老字号”的决定,同时向社会公布。

03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炳楠  0596-2671502

             钟志伟  0596-2671500


邮寄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发展广场4楼漳州市商务局商贸科


邮    编:3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