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5 来源:县工信局 责任编辑:许晓虹
诏安概况
■ 地理位置
极福建而临广东
台湾海峡西岸
■ 海陆面积
陆域面积:1300.48km²
海域面积:616.36km²
海岸线:96.48km
■ 人口
68万人
■ 辖区
辖15个乡镇、
217个行政村
36个社区
1个省级工业区
■ 交通
公路
距诏安南高速路口6公里;
距诏安东高速路口10公里。
铁路
距诏安站10公里;
规划投资225.2亿元建设漳汕高铁。
水路
距离潮州港28公里;
拥有赤石湾中心渔港、田厝一级渔港;
拟投资50亿元建设港区深水码头。
航空
距厦门高崎国际机场180公里;
距揭阳潮汕国际机场94公里。
产业导响
持续实施“工业强县”的发展战略,以“一区两片多园”的形式,打造“产城人”融合发展的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形成“2+3”2优3新的产业布局模式,2优,即食品加工产业(含水产品加工和青梅加工)、婴童文化创意产业,3新,即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精密机械制造产业、海洋生物产业。
新材料新能源产业
现有重点企业:福建新胜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漳州鑫展旺化工有限公司、福建国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诏安金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瑞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传古光伏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招商重点方向: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及配件、机械制造、光伏发电等。
重点发展动力锂电池、新能源整车制造及其零部件生产等新能源产业,形成新能源产业集聚区。
婴童文化创意产业
现有重点企业:福建星辉玩具有限公司、漳州市京丰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福建天达光电有限公司、漳州市瑞鹏实业有限公司。
招商重点方向:婴童健康食品、婴童生活用品、婴童文化产品等。
食品加工业
青梅加工产业
现有重点企业:福建能裕实业有限公司、诏安梅满天下食品有限公司、诏安溜溜果园食品有限公司等。
招商重点方向:品牌梅制品企业。
水产品加工产业
现有重点企业: 漳州海洲水产品有限公司、诏安海联食品有限公司、福建铭兴食品冷冻有限公司、福建海魂水产有限公司、漳州市富海食品有限公司、福建海棠食品有限公司、诏安县安邦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等。
招商重点方向:水产品育种及养殖、水产品加工、冷链物流、涉水产业等。
海洋生物产业
现有重点企业:润科生物工程(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环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大北农华有水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澳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玛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漳州统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嘉康饲料有限公司。
现有技术优势:与国家海洋三所、省水产研究所已共建“三平台一基地”及实验室、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
①国家海洋生物遗传资源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
②厦门海洋功能生物分子活性筛选平台;
③海洋微生物制剂产业开发平台;
④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及综合评价公共服务平台;
⑤福建省水产功能性饲料及养殖环境调控重点实验室1个;
⑥福建省海洋微藻培育及功能成分开发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
招商重点方向:海洋生物制品、海洋生物医药材料、海洋生物育种和健康养殖、海洋生物服务业、海洋生物综合配套产业五大领域。
精密机械制造产业
现有重点企业:福建品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天恒达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招商重点方向:精密机械、电子元器件、工业机器人、智能特色装备制造等。
重点招商片区
园区基本情况
诏安工业园区位于县城东、西两侧,总体规划面积约68.8平方公里,开发建成面积7.95平方公里,尚有可开发利用土地约25000亩。2021年9月,福建诏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正式合并,组建成立诏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目前,园区以东、西两区为载体,以A、B、C、D、金都、东湖、林头七大片区为支撑,以食品加工、婴童文化创意、海洋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精密机械制造五大主导产业,形成了“一区两片多园”的产业发展布局,累计入驻企业300多家。
政策支撑
九条措施激励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一是鼓励工业企业在现有用地上进行改扩建或拆旧建新,提高容积率。超出原批准总计容 建筑面积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并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改扩建项目投产后,超出原批准总计容建筑面积的部分,每平方米奖励100元,单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建成高度23.5米及以上或4层及以上厂房的,且总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及以上,对其新增货梯按购买价格的3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二是推动供而未动或少动的企业加快开发。允许企业重新签订产业监管协议,企业按新产业监管协议履约的,可以不追究之前违约责任,让企业放下包袱轻松上阵,促项目落地见效。
三是鼓励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开发建设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可采用协议方式出让,不再补缴土地价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可抵押融资,地下空间面积每平方米给予100元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四是允许企业引入有实力的第三方合作开发建设标准厂房,或引入产业链协作项目共同生产。
五是鼓励企业利用低效厂房引进提升或出租嫁接生产性项目,实现转型升级。鼓励无法实施自主再开发的企业向政府申请土地收储。
六是允许企业并宗开发相邻的多宗工业用地。同时,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扩建涉及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难以独立开发的零星土地,允许一并进行改造开发。
七是允许标准厂房分割办证,方便企业抵押融资,减轻资金压力。
八是允许工业企业补办不动产权证,形成可抵押资本。
九是要求各地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落实服务监管主体责任,监督企业的开竣时间、投达产时间、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退出机制等指标内容。
诏安县支持商品厂房开发的若干措施
一、商品厂房开发奖励
(一)对园区内建设的商品厂房,按开发厂房建筑高度或总层数分档予以奖励:
1.建筑高度23.5米及以上或五层及以上厂房的,在竣工验收备案后按厂房建筑面积16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奖励给园区开发运营公司,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2.建筑高度16米(含)至23.5米或四层厂房的,在竣工验收备案后按厂房建筑面积13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奖励给园区开发运营公司,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3.建筑高度16米以下或三层及以下厂房的不予奖励。
(二)本措施制定时,已在我县落地并已开工建设但未竣工的项目纳入本措施奖励扶持范围。
二、商品厂房购买补贴
对在园区内首次购买商品厂房的购买者,按购买厂房所在建筑物的建筑高度或总层数分档予以补贴:
1.建筑高度23.5米及以上或五层及以上厂房的,在首次不动产登记后按厂房建筑面积60元/平方米一次性补贴给购买者,单个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120万元;
2.建筑高度16米(含)至23.5米或四层厂房的,在首次不动产登记后按厂房建筑面积40元/平方米一次性补贴给购买者,单个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120万元;
3.建筑高度16米以下或三层及以下厂房的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