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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万元!这些对象可申请救助!

2025-05-09  来源:福建省红十字会  责任编辑:许晓虹  

为进一步体现对无偿献血者的关爱,传递社会正能量,推动全省无偿献血及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事业健康发展,福建省红十字会设立了无偿献血关爱基金,该基金旨在为我省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予以关爱,传递社会正能量,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弘扬“人道 博爱 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救助对象

1.在福建省内参加无偿献血且自献血之日起一年内的献血者;

2.在福建省内参加无偿献血且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者;

3.在福建省内成功实现非血缘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救助标准

因救助对象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的,在该年度内(以出院结算时间为准)住院治疗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扣除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及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个人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总费用,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含)以上时,根据自付医疗费用金额给予一次性救助,救助范围2000元至2万元。

救助流程

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向户籍(常住地)所在的县级红十字会提出申请,设区市红十字会进行复核,省红十字会对申请对象情况进行审核,并拨付救助金。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6-3381296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康华路51号疾控中心二楼

省内困难家庭儿童患有

先天性食管闭锁

先天性胆道闭锁

可以申请专项公益基金

最高可获得2万元救助

什么是悦基金?

福建省红十字会悦基金(以下简称“悦基金”),是由省红十字会联合福建悦港琴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致力于救助福建省困难家庭先天性食管闭锁、先天性胆道闭锁患儿,使他们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救助对象

具有福建省户籍、患有先天性食管闭锁、先天性胆道闭锁的困难家庭的0-14周岁患儿。救助患儿0-14周岁计算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出生(按照公历年月日计算)。

救助原则

按照同等条件下依照申请顺序受理,坚持“量入为出、实施有限救助”的原则。救助对象须在公立医院医治,方可申请。

救助标准

救助对象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出院结算时间为准)因患有先天性食管闭锁、先天性胆道闭锁,住院治疗而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扣除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及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个人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总费用,超过1万元、小于3万元(含),给予救助1万元;超过3万元,给予救助2万元。原则上每人每年度救助1次。

受理时间

各地申请救助资料及时上报,省红十字会原则上每季度救助一次。2025年度申请救助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以县(市、区)红十字会收到申请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救助流程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红十字会提交《福建省红十字会悦基金救助申请表》及身份证明、家庭困难证明、医疗费用等相关材料。

(二)县(市、区)红十字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报送设区市红十字会复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设区市红十字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汇总,而后报送福建省红十字会悦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同时将《福建省红十字会悦基金救助对象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省红十字会邮箱fjredcrossccb@163.com。

(四)基金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评审会,对申请对象进行评审,确定救助名单及救助金额。

(五)评审结果在网络上公示5天,接受捐赠方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提请省红十字会党组会(执委会)研究通过后,将救助金汇转入受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时,做好回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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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下载申请表电子版

《2025年度福建省红十字会悦基金救助申请表》

省内多胞胎困难家庭可申请

每个胎儿救助3000元

以多胞胎胎儿个数确定救助总金额

什么是多胞胎困难家庭救助项目?

福建省红十字会多胞胎困难家庭救助项目旨在为福建省户籍多胞胎(三胞胎(含)以上)困难家庭提供人道救助,帮助困难家庭多胞胎婴儿救治、生活而设立的专项人道公益项目,属“福建省红十字会博爱工程基金”下的救助项目。

救助对象

具有福建省户籍、婚内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出生证明日期为准)合法生育三胞胎以上(含三胞胎)的困难家庭。困难家庭需提供街道或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情况证明。

救助原则

按照同等条件下依照申请顺序受理,坚持“量入为出、实施定额救助”的原则。

救助标准

每个胎儿救助3000元,以多胞胎胎儿个数确定救助总金额。每个困难家庭此项目只救助一次。

受理时间

各地申请救助资料及时上报,省红十字会随时受理。本年度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31日。以县(市、区)红十字会收到申请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救助流程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红十字会提交《福建省红十字会多胞胎困难家庭救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县(市、区)红十字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报送设区市红十字会复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设区市红十字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汇总,而后按各县(市、区)红十字会报送先后顺序统一造册汇总后报送福建省红十字会。

(四)省红十字会对申请对象进行终审,确定救助名单及救助金额。

(五)评审结果在网络上公示5天,接受捐赠方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拨付救助金。原则上救助金每季度集中拨付一次。


救助电话

温馨提示:如您是漳州市诏安县户籍人员且符合以上救助条件,可拨打下方电话咨询,并在截止日期前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咨询电话:0596-338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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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下载申请表电子版

《福建省红十字会多胞胎困难家庭救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