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9 来源:诏安县红十字会 责任编辑:许晓虹
小天使儿童白血病
救助申请指南
救助对象
0-18周岁确诊为白血病的中国籍儿童。
资助标准
依据患儿治疗情况设三种资助标准。
申请方式
1. 微信搜索“红救助”小程序(新增方式)。
2.所在地区红十字会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温馨提示:非诏安县户籍患儿的申请,请家长咨询户籍地红十字会。
申请资料
1. 填写完整的资助申请表(上方扫码下载)
2. 申请患儿近期彩色照片、本人户口簿
3. 申请患儿监护人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4. 患儿最新病情诊断证明、住院病案首页、骨髓检查报告或细胞形态学检查报告
5. 其他必要文件
温馨提示:在小程序提交时,资助申请表的申报须知需下载后手签再上传。添加家庭成员信息时,如果监护人处已上传患儿母亲身份证,就在家庭成员上传患儿父亲身份证。反之亦然。
户口簿如无法证实监护关系,需在小程序“其他附件处”上传患儿出生证明复印件或相关部门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复印件,如离婚判决书、监护证明等。
资助流程
向当地红十字会递交申请材料——各级红会逐级审核材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评审及公示——下发《资助告知书》——患儿家属递交回执发票——向受助人拨付资助款。
温馨提示:该项目为一次性资助原则,除以上补充资助外,不可重复申请同一病种资助。也就是说,已获得该项目最高资助金额的或已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其他白血病救助项目资助的,不可重复申请。
初次申请时已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可同时提交《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造血干细胞移植资助申请表》及配型报告、移植手术医疗票据。患儿在获得项目资助资金前去世或痊愈,则终止资助。
注意事项
1. 申请条件中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 天起算。患儿 19 周岁生日第二天 0 时起即为超龄,年龄节点以首次录入患儿申请资料的时间为准。
2. 以上事项仅为向县区红会申请时需注意的细节。通过审核进入资助阶段后,需按告知书要求向所在地市级红十字会回传对应材料,具体地市级红十字会要求为准。
3. 低保、军烈属、残疾人家庭的患儿需提供低保证、军烈属证、残疾人证(复印件),孤儿需提供当地民政局或福利院证明,以上情况可获得优先资助资格。
4. 疾病诊断证明及住院病案首页需加盖医院公章或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病案复印专用章。疾病诊断中,如描述为“白血病前期”则不属于白血病,不在项目资助范围内。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6-3381296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康华路51号疾控中心二楼
小天使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助
项目已开启
申请条件有变化
救助对象
0-14 周岁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中国籍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
依据患儿手术治疗费自付额度设五档资助标准。
申请方式
1.微信搜索“红救助”小程序(新增方式)。
2.所在地区红十字会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温馨提示:非诏安县户籍患儿的申请,请家长咨询户籍地红十字会。
申请资料
1.填写完整的资助申请表(上方扫码下载)
2.申请患儿近期彩色照片、本人户口簿
3.申请患儿监护人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4.患儿近期心脏超声检查或心脏彩超报告
5.家庭情况说明(新要求,细节在后文)
温馨提示:户口簿如无法证实监护关系,需提供患儿出生证明复印件或相关部门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复印件,如离婚判决书、监护证明等。
低保、军烈属、残疾人家庭的患儿需提供低保证、军烈属证、残疾人证(复印件),孤儿需提供当地民政局或福利院证明,以上情况可获得优先资助资格。
非农业户籍需提交家庭情况说明(加盖居委会或街道办一级红章),并付申请之日前12个月患儿监护人双方工资流水,用于判断自负医疗费用是否对家庭造成灾难性医疗支出。
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定义:一个家庭的自付医疗费用占家庭可支付能力的比例达到或超过40%。(因此提交申请不代表可以获得资助,申请资料一经递交不予退回)
注意事项
1.申请条件中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患儿 15 周岁生日第二天 0 时起即为超龄,年龄节点:以系统首次录入患儿申请资料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需术前申请,且是术前通过评审下来才有效。如在评审通过前已实施手术治疗的,不在救助范围。但患儿申请前已做手术,只要是非一次性治愈手术,仍然符合申请条件。
温馨提示:复杂先心病患儿需要多次手术,且已获得一次资助的,在完成第二次或第三次手术、提报相关资助材料后,可予补充资助。最高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6-3381296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康华路51号疾控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