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9 来源:漳州人社 责任编辑:沈子川
漳州的用工企业看过来!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漳就业满1个月就能申领奖励补贴!2025年8月10日前,记得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材料申报哦。
补助对象
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漳就业一个月及以上的漳州辖区内用工企业(单位)。
补助标准
根据下拨各县区的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金额和审核通过的用工单位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数量确定人均补助标准。
申请审核程序
符合条件用工单位于2025年8月10日前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次性申报跨省就业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用工单位跨省就业资金申报表》(附件1);
2.《用工单位吸纳省外脱贫人口花名册》(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4.银行代发的2025年6月工资凭证或员工签收的2025年6月工资单复印件;
5.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招用劳务派遣人员的需提交);
6.2025年6月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劳务费转账凭证复印件(招用劳务派遣人员的需提交)。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用工单位若有为员工缴纳2025年6月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其中一项的,可不提供工资凭证或工资单复印件,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内部系统进行核实。
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企业除本企业自用员工外,吸纳省外脱贫人口的跨省就业资金由实际用工单位申领。用工单位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附件(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
1.用工单位跨省就业资金申报表
2.用工单位吸纳省外脱贫人口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