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3 来源:诏安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沈子川
关于在诏安县全域开展爱国卫生月
统一蚊媒消杀行动的通告
2026年4月是第38个爱国卫生月。当前,正值春夏季节交替之际,蚊媒密度不断升高,部分蚊媒传染病传播风险有所增加。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有效降低我县蚊媒密度,积极防范重大传染病风险,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统一蚊媒消杀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行动时间和范围
时间:2026年4月14日,开展集中统一消杀(如遇雨天等不可控因素会适当延长消杀时间)。
范围:在全县区域内开展,包括各乡镇(区),县城区公共区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区、城中村、居民住宅区等。
二、消杀方式和分工
采取群众爱国卫生运动和专业队伍相结合,各乡镇(区)、村(社区)按辖区管理原则,由乡镇(区)同步统一安排;机关单位、学校、商铺、企业(物业)、家庭等按门前三包责任制,同步自行配合室内外消杀;城区公园等重点场所由县爱卫办聘请第三方专业消杀公司加强消杀。
三、行动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为保障本次灭蚊工作安全有效,请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主动清理积存垃圾、清除卫生死角、疏通沟渠、翻盆倒罐、清除积水,从源头铲除蚊虫孳生环境。学校、各村(社区)、企业(物业)对辖区内的垃圾、积水容器、黑臭水体、厕所等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室内消杀可采用杀虫气雾剂、灭蚊烟剂、蚊香/电蚊香、电蚊拍、灭蚊灯等。室外消杀可采用含氯氰菊酯的杀虫剂等。
(三)消杀行动结束后,次日做好蚊媒密度监测工作。再次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清理残余消杀药品。
(四)请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配合并转告家人及亲朋好友,消杀作业时要做好安全警示,避免人畜接触药剂。所有灭蚊药剂都应存放在儿童和宠物绝对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在食物、餐具、玩具附近喷洒。如发生误食,应立即到医院就诊,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诏安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0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