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06 来源:诏闻天下 责任编辑:许晓虹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我县对多行业领域涉及的违规作业、无证经营、私拆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公开曝光,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相关违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案件名称:
诏安县某电梯维保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保案
案情简介:
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诏安县某电梯维保公司维保的小区电梯开展专项检查。经查,该小区维保人员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没金额人民币2.017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案件名称:
诏安县某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案情简介:
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诏安县某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检查。经查,该企业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没金额人民币3.8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案件名称:
诏安县某食品公司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案
案情简介:
诏安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诏安县某食品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已辨识出污水池为有限空间但未建立管理台账。
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人民币1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案件名称:
诏安县杨某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案(柴油)
案情简介:
根据诏安县检察院案件移交,诏安县居民杨某在不具备危险化学品储存资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许可的情况下,向他人购买散装柴油存储在自家住处,出售给附近渔民。
诏安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杨某作出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柴油)以及违法所得肆佰肆拾肆元(¥444元),处人民币1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案件名称:
连江县某建设有限公司私自拆除升降机案
案情简介:
诏安县住建局执法人员对诏安县某教学楼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经查,该项目施工单位(连江县某建设有限公司)自行拆除升降机(闽EG-S01752),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升降机进行拆卸。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施工单位做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的行政罚款。
案例六
案件名称:
漳州市诏安县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职责案
案情简介:
诏安县住建局执法人员对诏安县某教学楼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经查,该项目施工单位自行拆除升降机(闽EG-S01752),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升降机进行拆卸,漳州市诏安县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作为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职责审核拆卸单位资质。
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该监理单位做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行政罚款。
案例七
案件名称:
某消防检测有限公司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案
案情简介:
诏安县消防救援局对某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负责为该公司做消防检测的技术服务公司存在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该服务公司及相关人员处罚款共计人民币4.2万元整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案件名称:
某玩具公司存在封闭安全出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案
案情简介:
诏安县消防救援局对诏安某玩具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封闭安全出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0.6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案件名称:
诏安县某渔船擅自拆卸安全救助终端设备案
案情简介:
诏安县海洋与渔业局执法人员对停靠在港的某渔船进行登临检查。经查,船舶所有权人未经渔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拆卸北斗示位仪安全救助终端设备的行为存在渔船安全生产隐患。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船舶所有权人做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
案件名称:
关于陈某某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售卖案
案情简介:
诏安县居民陈某某驾驶摩托车装载瓶装液化气YSP-15重瓶3瓶,气体重量38.6KG,被我县公安局建设派出所查获。经查,当事人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用于经营属违法行为,案件移交给诏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诏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据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参照漳州市《城镇燃气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6年版)》的相关规定,对陈某某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县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