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9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许晓虹
近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布通知
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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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
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提升经办服务质效
各地要加强主动服务,畅通稳岗扩岗资金发放渠道,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持续推行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模式,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政策信息,经确认领取后及时发放返还资金;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单位确认及授权后,可将资金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要加强与当地发改、税务、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及时剔除失信企业、受环保处罚企业的享受资金;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稳岗返还,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避免出现截滞留问题,劳务派遣单位申请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要推动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进一步提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针对性和实效性,取消审核审批后的行政复审环节,优化补贴发放流程。
强化基金风险防控
各地要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扩面征缴、规范支出主体责任,优先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支出。要严格审核把关,享受稳岗返还和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单位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单位,招用人员在经办审核时须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要加强业务数据共享比对,重点核查持参保地或领金地以外所获证书、批量持同一评价机构所发证书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等情形;加强异地重复领取、生存状态或身份状态异常人员领取、短期参保领取失业保险金等疑点数据排查,对存在风险隐患的业务,暂时无法通过信息共享核实的,可要求补充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切实防范冒领骗取和多发错发;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要情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