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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普法学习问答(30问)

2026-09-29  来源:阁中槛外  责任编辑:许晓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普法学习问答(30问)

2001年通过 2018年修正 2024年9月13日修订 自2024年9月21日起施行

1. 《国防教育法》是怎样一部法律?其立法历程如何?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于2001年4月28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2024年9月13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4年9月21日起施行。

依据:第四十二条

2.为什么要制定《国防教育法》?

答: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依据:第一条

3.制定《国防教育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法。

依据:第一条

4.国防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国家在全体公民中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履行国防义务为目的,与国防和军队建设有关的理论、知识、技能以及科技、法律、心理等方面的国防教育。

依据:第二条第一款

5.国防教育具有怎样的地位和作用?

答: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

依据:第二条第二款

6.国防教育坚持什么指导思想?

答:国防教育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依据:第三条

7.开展国防教育要实现哪些目标?

答:使全体公民增强国防观念、强化忧患意识、掌握国防知识、提高国防技能,依法履行国防义务。

依据:第三条

8.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是怎样的?

答: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分工负责、军地协同的国防教育领导体制。

依据:第四条

9.全民国防教育主管部门有哪些职责?

答:中央全民国防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国防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县级以上地方全民国防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防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开展,驻地军事机关协同。

依据:第五条

10.国防教育贯彻什么方针和原则?

答:国防教育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对象确定相应教育内容,分类组织实施。

依据:第六条

11.公民在国防教育中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依据:第七条第一款

12.哪些组织应当开展国防教育?

答: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都应当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兵役、退役军人事务、国防科研生产、边防海防、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等工作的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国防教育。

依据:第七、八条

13.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国防教育中有什么职责?

答: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和其他群团组织,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开展国防教育。

依据:第八条第二款

14.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如何开展国防教育?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开展国防教育。

依据:第九条

15.国家如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国防教育?

答:国家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有益于国防教育的活动;对在国防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依据:第十、十一条

16.全民国防教育日是哪一天?

答:每年九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

依据:第十二条

17.学校国防教育的地位和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学校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加强组织、指导和监督,并定期进行考核;学校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工作和教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国防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依据:第十三条

18.小学和初级中学怎样开展国防教育?

答: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将国防教育内容纳入有关课程,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使小学生具备一定的国防意识、初中学生掌握初步的国防知识和国防技能;可以组织学生开展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少年军校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等应当加强指导与管理;也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辅导员,协助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教育活动。

依据:第十四条

19.高中阶段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怎样开展国防教育?

答:高中阶段学校应当在有关课程中安排专门的国防教育内容,将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相结合,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国防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基本的国防观念;普通高等学校应当设置国防教育课程,加强国防教育相关学科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国防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国防观念。

依据:第十五条

20.学生军事训练如何组织实施和保障?

答: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按照学生军事训练大纲组织学生军事训练,由学校负责军事训练的机构或者军事教员组织实施,加强军事技能训练,磨练意志品质,增强组织纪律性;学校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安全保障,驻地军事机关应当协助组织。学生军事训练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学校国防教育还应当与兵役宣传教育相结合,增强学生依法服兵役意识,营造服兵役光荣的氛围。

依据:第十六至十九条

21.国家机关怎样开展国防教育?

答: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各自工作性质和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国防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国防素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从事国防建设事业的工作人员,应当学习和掌握履职所必需的国防理论、知识和技能;各地区、各部门领导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组织、领导职责。负责培训国家工作人员的各类教育机构,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培训计划、设置适当课程;国家根据需要选送地方和部门负责人到军事院校接受培训。

依据:第二十、二十一条

22.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组织怎样开展国防教育?

答: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职工教育计划,结合政治教育、业务培训、文化体育等活动对职工进行国防教育;承担国防科研生产、国防设施建设、国防交通保障等任务的单位,应当根据所担负的任务制定相应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社会组织应当根据各自活动特点开展国防教育。

依据:第二十二条

23.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怎样开展?

答: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应当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结合政治教育、组织整顿、军事训练、执行勤务、征兵工作及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对民兵进行国防教育,以基干民兵和担任领导职务的民兵为重点,建立完善制度,保证人员、时间和内容落实;预备役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教育训练。

依据:第二十三条

24.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怎样开展国防教育?

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结合征兵工作、拥军优属及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对居民、村民进行国防教育;可以聘请退役军人协助开展。

依据:第二十四条

25.文化宣传单位和新闻媒体怎样开展国防教育?

答: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创新宣传报道方式,通过发挥红色资源教育功能、推出优秀文艺作品、宣传发布先进典型、运用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等形式和途径开展国防教育;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应当开设国防教育节目或者栏目,普及国防知识。

依据:第二十五条

26.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场所和国防教育基地开放有何规定?

答:英雄烈士纪念设施、革命旧址和其他具有国防教育功能的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场所,应当为公民接受国防教育提供便利,对有组织的国防教育活动实行免费或者优惠;国防教育基地应当对军队人员、退役军人和学生免费开放,并在全民国防教育日向社会免费开放。

依据:第二十七条

27.国防教育经费如何保障和管理?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国防教育经费纳入预算;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所需经费,在本单位预算经费内列支;企业所需经费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学校组织学生军事训练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财产资助国防教育。国防教育经费和资助财产必须用于国防教育事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克扣。

依据:第二十八至三十条

28.命名国防教育基地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具备下列条件的场所,可以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全民国防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军事机关命名为国防教育基地:(一)有明确的国防教育主题内容;(二)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三)有相应的国防教育设施;(四)有必要的经费保障;(五)有显著的社会教育效果。国防教育基地应当加强建设、充分发挥功能;被命名后不再具备条件的,由命名机关撤销命名。

依据:第三十一条

29.国防教育大纲、教材和教员队伍如何保障?

答:全民国防教育使用统一的国防教育大纲,由中央全民国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制定;适用于不同类别、不同地区教育对象的教材,依据大纲由有关部门或地方结合特点组织编写、审核。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国防教育教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教员应当从热爱国防教育事业、具有扎实国防理论知识和必要军事技能的人员中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解放军、武警部队应当根据需要为有组织的国防教育活动选派军事教员,提供必要的军事训练场地、设施、器材等便利;经批准的军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开放。

依据:第三十三至三十五条

30.违反《国防教育法》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及社会组织等拒不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的,由有关部门或上级机关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②侵占、挪用、克扣国防教育经费或资助财产的,责令限期归还,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③侵占、破坏国防教育基地设施,损毁展品、器材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④寻衅滋事、扰乱国防教育工作和活动秩序,或者盗用国防教育名义骗取钱财的,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依法承担相应责任。⑤负责国防教育的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第三十六至四十一条

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让我们依法接受国防教育,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学法知法、爱国防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