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6 来源:诏闻天下 责任编辑:许晓虹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闽人社发〔2026〕2号)文件精神,诏安县劳动就业中心将落实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工作。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行“免申即享”及企业申报(劳务派遣单位需书面申请)经办模式,对筛查出来的符合政策条件的参保单位,经单位确认后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一、发放对象
企业、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发放条件
1.2025年度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
2.2025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参保职工总数20%;
3.发放对象属于严重失信、落后产能、受环保处罚企业的,不能享受稳岗返还。
三、发放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2025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按中小微企业标准返还。
四、政策实施期限
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逾期视作自愿放弃稳岗返还资金,并不再审核和发放。
五、确认方式
1.线上确认
已开通网报功能的参保单位,登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线上确认(https://zwfw.rst.fujian.gov.cn/#/index)。步骤如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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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筛选,共有412家单位符合可通过“免申即享”方式享受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具体名单详见:《2025年度稳岗返还企业确认花名册(初审通过)》(附件1)。请初审符合补贴条件的单位于2026年12月31日前登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完成信息确认。
2. 线下窗口确认
未开通网报功能的单位,可至诏安县劳动就业中心线下办理,填报《漳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确认表》 确认表加盖公章后提交至诏安县劳动就业中心。
六、确认表报送方式
1.直接送达:诏安县南诏镇江滨新区人社新综合大楼一楼就业中心窗口 电话:0596-3324900。
2.邮寄送达:诏安县南诏镇江滨新区人社新综合大楼一楼就业中心窗口 电话:0596-3324900。
七、重要提醒
1、稳岗返还资金必须依法依规使用。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2、银行户名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请提交情况说明。如有更名,请前往诏安县南诏镇江滨新区人社新综合大楼一楼就业中心窗口变更单位名称。
3、视同自动放弃几种情形:
(1)如用人单位2026年12月31日前未确认核实单位信息,将视为自动放弃;
(2)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过程中,因用人单位填报信息错误导致发放不成功,在经办机构通知后,用人单位未能在2027年3月31日前核对账户信息或核对后信息仍错误的,将视为用人单位自动放弃。
4、请务必自主完成确认,严禁委托中介代办。
5、不在“免申即享”名单但自我评估符合2025年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单位可参照以上补贴的具体发放对象、发放条件等综合判断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因欠费造成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参保单位可完成补缴后,到线下窗口申请补贴。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经办机构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如有疑问可联系诏安县劳动就业中心核查具体不符合原因,咨询电话:0596-3330550,0596-3324900。
附件1《2025年度稳岗返还企业确认花名册(初审通过)》
附件2《漳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确认表》
诏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0日



